菲奥娜住父母家,父母家就在她和格兰特上大学的那个城市。父母家的房子是怎么样的呢?英文原文是“It was a big, bay-windowed house”,中国大陆出版的书里把这句话翻译成“那是间大房子,可以望见海湾”。一篇小说的第二句就被翻译错了,离谱。在谷歌里搜“bay window”就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翻译成中文就是湾窗,也有人翻译成凸窗,都可以,因为这种窗子一般有三扇,在房子里朝这个窗子看过去是凸出去的,成了一个形状就像湖、海的湾(bay)。
格兰特是怎么看菲奥娜父母家呢?它看起来豪华且凌乱。五十年代(下面我会给出得出五十年代的理由)正脸有一个湾窗的房子都是算得上有档次的,也很流行,这样的房子在格兰特看来肯定豪华。地毯在地板上 crooked,也就是翘起来了,翘起来的地毯是什么样的?歪歪扭扭的。在文章的后面这个词还用过一次,说菲奥娜有一张“crooked mouth”,你自己去想象一下那嘴是怎么样的,或者谷歌一下,这样的嘴暗示菲奥娜有点俏皮。英文里经常用 crooked 来描述鼻子、笑等,crooked nose,crooked smile。还有一次词,lopsided,lopside mouth/grin/smile/jaw/face/lips 等,与 crooked 十分相似,但是更强调斜着的。
不仅如此,桌子漆面上烫出了一个个杯印子,杯子烫出来的印子肯定是圆的,所以叫 cup rings,也没有用烫这个词,原文是这样的“cup rings bitten into the table varnish”,用的是咬这个词,烫或者凉都会搞出印子的。有人说还能凉出印子?那当然了,日积月累真的能凉出印子,所以酒吧里吧台上放了很多杯垫子,英文叫做 coaster。
菲奥娜的妈妈是什么样的人呢?冰岛裔,一头蓬松白发,愤概的极左份子,十分有影响力。中文书里把 powerful 翻译成有权势的。这里和“权势”有什么关系?
菲奥娜的爸爸呢?重要的心脏病专家,在医院受人尊敬,英文词是 revered,中文出版书将这个词翻译成“德高望重”,过了,哪里有“德”或者“望”的意思在里面?他在家里呢,不管老婆什么样的奇怪的长篇的激烈言论,他都乐呵呵的漫不经心的听着。
因为妈妈是这样的人,爸爸也很和善,所以各种各样的人,不论贫富,不论穿着如何,还有外国口音的人,进进出出他们的家,激烈辩论。
菲奥娜是怎么样的呢?她有辆小汽车;还有一大堆羊毛衫。但是她不参加大学的女生联谊会,可能是因为家里她受够了她妈妈的“联谊”活动了,所以在学校里她不好这个。
不参加也没关系,她还认为女生联谊会就像政治一样是个笑话,正因为有如此想法,她在家故意放某些革命歌曲刺激客人。这够调皮的。
一名看起来很忧郁、卷发的来自外国的西哥特人在追她,这样的人是不是很文艺很浪漫?还有两三位很得体很拘束的医院实习医生在追她,这样的人事业上是不是很有前途?quite respectable 是很得体的意思,不是指受人尊敬;uneasy 指年轻人的拘束,不是指心神不安。中文出版物又错了。菲奥娜对他们什么态度?把他们当乐子来交往,对格兰特也是如此,当然格兰特也在追她了,都去过她家了。怎么搞格兰特的呢?格兰特来自小镇,有一些“small-town phrases”,也就是小镇上独有的俗语,如果格兰个说了这样的词汇,菲奥娜就鹦鹉学舌一样重复。
说到 small-town phrases,其实也有 big-city phrases。我儿子从安省小城市搬到多伦多后不久,他说这边的孩子有一些特别的 slangs,在小镇上没这么用过,尤其 Vaughan 市的那些孩子爱用。
有一天他们两个在斯坦利港的沙滩玩,不是海滩,安大略省哪里有海滩?!她突然向他求婚了。女追男。他以为是个玩笑,不过他还是记住了那天,天气虽然寒冷,但是很明亮,沙子蛰着脸,浪冲过来把石头推到他们脚下。想知道斯坦利港沙滩到底什么样的,可以去谷歌搜图片,关键词是“port stanley beach”,沙子真不少,浪也还不错。菲奥娜是怎么求婚的呢?她问格兰特你觉得我们结婚会很玩吗?
格兰特接受她的求婚,高喊答应,心里“想永远不要离开她,她有生命的火花”。
这是小说的第一节,第三人称叙述,但是以格兰特为视角,以菲奥娜为中心。
+++++
场景切换。
格兰特和菲奥娜正出门,菲奥娜发现地板上鞋子留下的印子,拿抹布去擦。
她说以为那双鞋不会再在地板上留下印子了。它怎么说的?in a tone of ordinary annoyance and perplexity,通常的那种有点烦和有点迷惑的语气。这个词 ordinary 不是多余的。
还说她以后不会再擦了,因为她现在没带着那双鞋(since she wasn’t taking those shoes with her)。这是不是在说胡话?
她还说她得整日穿戴整齐。读者会想为什么?
然后她把抹布归位。
从上面可以看出菲奥娜有点问题,而且也看出她爱干净、挑剔、对自己穿着打扮要求很高等。
她穿好衣服,然后以格兰特的眼光描述菲奥娜的相貌。
她七十岁了!他们结婚的时候在读大学,也就是二十岁或刚出头,一下子跨越大约五十年。这篇小说首次收录于 2001 年 Alice Munro 的一本小说集里。在小说的后面提到,菲奥娜忘记了和她结婚几乎五十年的格兰特,这么推算,他们结婚时在五十年代初。
她的个子、肩、腿、脚、手腕、脚踝、耳朵。重点是头发,披肩头发,现在看起来像她母亲,并带入格兰特的母亲的信息,小镇寡妇,给医生当前台接待员,去过菲奥娜家,对菲奥娜的母亲的白发印象深刻,因为那传达了政治信仰(attitudes and politics)。然后骨骼、眼睛、嘴。
一句话总结:菲奥娜今天像极了自己——坦率又茫然,同时实际上甜美又爱挖苦。
这是小说的第二节。七十岁的菲奥娜虽然依然美丽,但是有点迷糊?
+++++
场景再切换到一年多前。格兰特注意到菲奥娜:第一是家里到处贴便条。插入了一个德国猎犬的故事。第二是不知道怎么从镇上开车回家。第三去镇上不知道如何开车回家,散步也迷路了走远路了。第四,安眠药和维生素片吃了吗?吃混了?第五,炒菜忘了给炉子开火,煮咖啡忘了装水。第六,以为去年还是前年住进这个房子的,实际上是在十二年前。这个时间点也很重要。菲奥娜自己没觉得很严重。
然后带菲奥娜去看医生。格兰特讲了一件毛皮大衣的事。这段英文原文中,用了很多 it,需要仔细体会,都有所指又看起来无所指。
"Once she left her fur coat in storage and just forgot about it (指的是毛皮大衣). That was when we were always going somewhere warm in the winters. Then she said it (把忘记毛皮大衣在储藏室这事) was unintentionally on purpose, she said it(毛皮大衣?) was like a sin she was leaving behind. The way some people made her feel about fur coats."
这样的一段话是有意思的。
然后加入了大段格兰特相对医生说又没说的话。菲奥娜的 surprise 和 apologies,他们玩的游戏,菲奥娜的故意捏造的声音,像极了他的情人们的声音。
医生说菲奥娜在失去记忆。
菲奥娜病情在恶化。和格兰特一起去店里购物,格兰特一转身,她竟然就这么丢了,在几个街区之外被警察从路中间接上了车,还问警察是否看到她的两条狗。原来她走那么远出去找她的狗了,而她的狗好多年前就死了。
然后以格兰特的视角谈到了养狗的事、菲奥娜要不了孩子、格兰特在岳父的帮助下拿到大学教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